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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办证 离婚分房产挺闹心

2012年12月13日 08:58     小编:     |0     点击: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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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是婚前签的合同,但是办证的时候已经结婚了,如今妻子要跟我离婚,还说要分房产,可如何是好?”昨日,颇感闹心的林先生,拿着一叠材料到赤壁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林先生的房子是2009年购买的,当时正值他谈婚论嫁之时,因此,林先生的父母拿出多年积蓄为他购置这套婚房。2009年5月签的购房合同,但等一切手续办下来并办理房产证时已是年底,当时林先生已于国庆期间与女友领取了结婚证。
         可日子过不到3年,夫妻俩就开始闹离婚,商量财产分割时,妻子提出房产是婚后办的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一半。这让林先生一家人急了,慌忙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中心律师告诉林先生,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签合同、付房款都是在结婚前,房产证又是林先生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应该属于林先生,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林先生得就这一部分对妻子做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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