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房网
您当前位置:赤壁房网>赤壁楼市>本地楼市

北京年收入不超10万元三口之家可申请公租房

2011年12月07日 10:39     小编:     赤壁论坛|0     点击:2499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为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精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和租后管理等工作,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群众住房困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近日下发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要求,全市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于12月1日起全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是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