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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新政来了!
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
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
有需要的朋友速速收藏~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新购首套自住住房(一手房)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新购首套新建商品房(一手房);
(二)所购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三)提取资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直接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一)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二)《商品房认购书》《个人委托承诺书》。
(一)商品房认购书签订之日起提出申请。
(一)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一)缴存职工在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向业务受理人员提交相关资料。
(来自咸宁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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