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一轮房改政策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业内评价这个政策的重要程度,是可以载入房地产史册级别的。而这个政策,或将影响大家未来几十年的钱包,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或变现实。
继1998年、2008年两次房改后,这轮房改也被称为“第三轮房改”。
根据经济观察报披露: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下面简称“14号文件”)文件,近期已传达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属机构。这份意义重大的“14号文”,或将重塑整个房地产行业格局。
“14号文”对未来我们房地产行业给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导意见,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改革的目标,方案、以及从哪里开始试点,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重要的一段是,明确了两大目标: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
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这是继今年7月份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楼市重新定调,这两大目标的明确,也是对于房地产新格局的明确。说得更加直白点,新一轮房改将保障房和商品房属性分开,就是没钱的人住保障房,有钱的人住商品房。
目的何在?就是深度分化,把保障房发展起来,让大批买不起房的人也可以获得基础的住房保障,让工薪收入群体有一个屋檐避雨,不至于被房子搞得焦头烂额,可能,也是一个城市解决住房*源匮乏的较好的模式!
那么全国新一轮房改,具体怎么实施,文件没有明确表露。目前14号文件也没有对外公开,只是通过经济观察网的报道,我们可以获取几个关键信息。
第一,城区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
为了防止出现“大干快上”、盲目建设等现象,“14号文”强调稳慎有序、以需定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这里有很明确的分界线!鼓励城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探索,其他城市不作要求。
按照七普调查的结果,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35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南宁、石家庄、厦门、太原、苏州、贵阳、合肥、乌鲁木齐、宁波、无锡、福州、长春、南昌、常州。
逻辑也很简单,中国城市分化严重,大多数三四线城市的商品房供应远大于需求,房子根本不愁,房价也不算特别高,保障性住房没有那么迫切。
第二,保障房的对象,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房。如果是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同时,要求各地也要做好政策衔接,协调好保障性住房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关系。
此外14号文件还规定,保障房必须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房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房不得长期闲置。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由各地政府按规定予以收购。
实际上这才是房住不炒的真正意义:保障大多数人居者有其屋,也让富裕充分追逐更高层次的居住和享受需求。
当然,持有刚需型商品性住房的业主们也不必过于担忧。
新一轮“房改”虽将席卷全国房地产业,但预计具体实施情况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情况,将会针对一二线城市因城、分区施策,并不会在短时间内形成非常大量的供应。房地产的改革,并不仅仅只是房地产的改革,里面还牵涉着财政制度重构(土地财政),教育改革等。
至于到底怎样,我们不妨观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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