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在官方微博 上表示,开发商是在未取得拆迁许可延期的情况下拆除房屋,该局目前正在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市规划局2012年5月18日《关于暂缓拆除越秀区诗书路两处建筑的函》,市国土房管局于去年5月25日通知翠桦公司暂缓对诗书路69号之一、金陵台2、4号和妙高台1、3号房屋的拆除,8月20日对翠桦公司拆迁延期手续作退案处理,并建议该公司向市规划局申请明确规划红线范围后,再申请拆迁延期。
针对该公司在未取得拆迁许可延期的情况下拆除上述房屋的行为,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正在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将加强与市规划局、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依法依规从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