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距普遍存在于各个城市的各个行业间。有调查显示,在内蒙古某市,一家中央企业所属公司在当地工作的职工月缴存额高为5625元,而当地一家银行的职工月缴存总额高是2712元,而当地公交公司职工月缴存额每人仅为100元。
一方面是不同行业,公积金缴存悬殊;另一方面,由于制度设计上住房公积金一般只能用于购买房屋,而低收入人群通常买不起住房,这就导致,住房公积金成了高收入人群买房“锦上添花”的工具,而低收入人群因为买不起房,则沦为“只能存钱,没法用公积金”一族。
对上述现象,经济学者马光远日前建议,要改变低收入者只能缴纳而难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尴尬困局。比如,可以规定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建房子、买房子,还可以用来租房子;甚至,公积金用途不限于房产领域,当人们买不起房子时,这种个人储蓄能不能用来给孩子支付学费,给老人看病?总之,要让群众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中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