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离婚"炒房 为买房假离婚荒唐还是聪明?
2012年12月21日 10:29 小编: |0 点击: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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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沈阳市出台房产限购令,为了钻政策空子,当地的“政策性离婚”现象有所增多。有人直接表示,离婚就为买房。当地民政部门表示,“我们也曾调过记录,为了购买多套房,有的夫妻离了复、复了离的也有很多,有的夫妻双方甚至离婚7次复婚7次。”这条消息随即引发了网友们的争议。而记者采访发现,广州也有类似“政策性离婚”案例。
广州也有“政策性离婚”炒家
一位广州资深地产中介告诉记者,自2010年10月的广州住房“限购令”出台后,以这种“政策性离婚”方式购房的人屡见不鲜,尤其是2011年这种客户比较多,到了今年就有所回落。这位中介表示愿意以“政策性离婚”方式购房的人年龄一般都在25~40岁之间,算是思想较新潮的人群,他透露这种方式在一手楼或二手楼交易中都可操作。
据他介绍,在一手楼交易中,初期有不少买家因对政策不了解等原因,购房手续一直办到网签那一步才发现自己原来没有购房资格,有部分开发商为了不让这个客源流失,会教买家先做财产公证,然后再“政策性离婚”换得购房资格。而在二手楼交易中,以这种方式购房的买家几乎都是投资型买家,一般都是要购入单价为50万元以下的二手房,“这类的房子回报率比较高,特别受炒家青睐”,这位中介如是说。
不过这位中介告诉记者,正规的房地产中介不会介入这方面的事宜,而且离婚等都需要由民政部门办理,中介也无法代劳。
网友观点
荒唐时代的荒唐事
有网友认为这件事本身太荒谬。著名投资人@薛蛮子说:“荒唐的时代的荒唐事儿。”@关城小亮说:“要房不要脸。”@辽宁芒果不动产说:“老百姓很忙,民政局很忙,大家都很忙啊!”@Julie2012-语田则说:“原来夫妻感情抵不上一套房子。这婚怎能说离就离?”
也有网友就政策与个人到底谁该为此负责展开讨论。@-昌林-说:“由此可见政策性限购的恶劣影响。激发人性的阴暗面,无法倡导正面的价值观!限购是无能的表现!”@山代王2013说:“老百姓那都是被逼的。”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应归咎于个人道德,@小5鸽说:“任何政策都有漏洞。”@lohan_莫野说:“中国式聪明可以毫无道德伦理可言。”
不过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件事本身并不荒谬,@山下羊羊说:“这只是一张纸而已,婚姻又不要用纸来证明。也不靠纸来维系。”@走鹿说:“只要不违法,这是可以的吧,就好像合理避税。”@阳光音乐下午茶说:“不新鲜,很多人这么做,人家那感情经得住考验。”
律师观点
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
钻法律漏洞的风险很大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坦言,目前“限购令”中确实存在离婚买房这一现象,因为审查方是无法判断夫妻到底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可以买到房子,也接触过一些这样的人来向我们咨询过”,游植龙说。
对于一些“政策性离婚”双方在离婚前首先进行的财产公证,游植龙表示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据介绍目前这类公证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在离婚前到公证处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另一种是双方离婚时,在法院调解或婚姻登记环节,到相关部门填写婚姻协议书,协商对财产的处理。他表示在这些公证之中,都会列明财产的分配细则。
不过游植龙认为这种“政策性离婚”买房的做法风险很大,他表示双方在法律上结束夫妻关系,若出现一方不愿意复婚的情况,这就很难有什么办法,另外有一些人觉得这是假离婚,所以在财产分割方面也没注意,一旦也出现对方拿着财产不愿意复婚的情况,法院也很难判其属假离婚,“我们也有过这样后‘人财两空’的案例,所以有人来咨询这方面的做法时,我们都不鼓励他们这么做,因为很可能会因小失大。”
信仰扭曲带出荒唐行为
一纸婚书到底价值几何?有人觉得是无价宝;有人觉得就值几个钱。“政策性离婚”看起来很荒唐无稽,但实际上却折射出一些人的“聪明”,这些逐渐尝到市场经济甜头的人,擅于通过钻政策漏洞来谋取更大的金钱利益,很多人说中国人普遍缺乏信仰,但这些人却是切切实实的拜金主义者,金钱至上的扭曲信仰让他们大摇大摆地做出一些很多人认为是荒唐的行为。
但凡事总有风险,既然夫妻双方对金钱利益的追逐热度已达到了可以无视婚姻价值的地步,一方又如何能够保证另一方不会中途变卦?当其遇到更有价值的第三方时,甚至连出户都不需要净身。“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曹雪芹感叹自身的名句,大概也可道出那些终落得个“因贪得贫”下场的人的心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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