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行业毛利润率在2007年后达到30%,超出工业整体水平约10个百分点。”2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京发布2012年一套9册研究丛书,其中对我国住房市场发展趋势与政策的研究直面房地产开发利润和房产税等热点话题。为了整治开发商在销售环节的投机行为,研究报告还建议,适当时候可取消预售制度,增加现房销售比例。
陕西省日前出台房地产新政,规定房地产项目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此举再次引发人们对开发商合理利润话题的关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出版的《中国住房市场发展趋势与政策研究》专门论述了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偏高的问题。据统计,2003年前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毛利润率大致在20%左右,与大多数工业行业相差无几。但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房地产利润率明显上升,2007年之后年均达到30%左右,超出工业整体水平约10个百分点。报告还列举了国内部分知名开发商的毛利润率接近甚至超过了50%,远远高于日本和美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研究报告在分析造成我国房地产开发行业利润偏高的原因时指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房地产行业管理体系,对开发商的市场投机以及通过“囤地”、“囤房”等变相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约束。报告还建议,要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不允许未取得预售的项目进行展销活动,“适当的时候,预售制度可以考虑逐步淡出,增加现房销售比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微日前指出,近年来国家通过调控正在不断削弱房地产行业的利润,预计未来这个行业的利润率会进一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