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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释疑:房屋交换价格相等免契税

2012年10月09日 09:42     小编:     赤壁房网|0     点击: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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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报道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这一纳税咨询热点进行解答。

有纳税咨询提出,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呢?纳税服务司介绍,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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