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岛内保障房分配比例引起争议,普通申请者纷纷表示,公务员与教师享受到优先分配权力。一位保障房申请者根据政策规定计算出,“社会普通居民、公务人员、厦大教师的保障房名额比例是大约9:7:4,比例明显不合理”。(8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保障房有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几种,厦门引起争议的是“保障性商品房”,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类型的保障房。不管什么类型,既然叫保障房,基本东西是不变的,首当其冲的是,要保障的对象有明确规定,是那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不排除公务员、教师中也有困难人员,但公务员这样的群体进入保障房体系,实在有违公平。申请所谓“保障性商品房”的公务员和教师的收入情况如何,没看到,相对普通居民,这些群体连申请的渠道都不一样,又不对外公开,审批程序也是内部操作,要人相信这体现了公平,有什么理由能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