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买了房子,如何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提取出来呢?这样准备就可以啦!也可以网上办理的哟!
一、需要提供审核的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原件)
1.购买商品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购买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和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购房地户口本或购房地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一类银行卡(存折)、如提取配偶公积金则需提供结婚证。
3.代际互助提取需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直系血亲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单位开具的证明或进行事项承诺)。
二、申请时效
商品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提取。二手房自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超过两年时效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三、提取额度和次数
可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0元),每满一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的只能一次性提取,不再受理每年分次提取。
四、注意事项
1.本人及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有贷款质押担保未解除,不能办理;
2.申请提取所购房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
3.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处非正常缴存状态,不能办理。
(信息来源:咸宁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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