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流动人口进城购房数逐年增加,“以房管人”是管理进城购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方法,房管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把好了“以房管人”关口。
一是领导重视促落实。“以房管人”就是要在流动人口进城买房办理产权证时,要求流动人员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能提供的不予办理房产证。接受“以房管人”计生协管责任后,该局积极建立了计生协管工作责任制,把协管责任落实到岗位、考核责任落实到人头、考核措施细化到制度。
二是健全制度严要求。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条例》,该局研究制订了《房管局计划生育协管制度》,实行计划生育协管工作层层负责制,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组织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计划生育协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交易中心负责人是落实计划生育协管工作的责任人。
三是明确标准抓落实。实行计生协管工作经济目标责任制,计划生育协管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年终组织考核,凡控管不严、资料不全、误报迟报资料的严格扣分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