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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还需补交哪些费用?不是只有购房款!

2016年01月09日 16:40     小编:     |2     点击: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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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时是不是交了首付款或是全部购房款,就万事大吉呢?不是这样的,收房时还需缴纳一些零碎钱,房子才能安然到手。除房款以外,收房时还需要交纳其他的哪些费用,大部分购房者们并不清楚。那么,看看以下内容吧,收房需要补交哪些费用呢?


 

  1、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2、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3、不动产产权证:我国不动产登记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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