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而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比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要低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不办理贷款,职工也可在以下几个情况下动用住房公积金余额。
一是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是离休、退休的;
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是出境定居的;
五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在职工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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