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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信箱回复:投诉开发商欺诈行为

2013年07月27日 09:52     小编:     赤壁论坛|0     点击: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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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赤壁论坛(www.cbrx.com)上有网友咨询市长信箱::投诉开发商欺诈行为 

 

  市民网友来信:
 

  我是一个赤壁在深圳的务工人员,因生活所迫才离家别子在外打拼,去年用辛苦多年的积蓄加贷款在赤壁种子花园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时按117.4平方米预付房款,下欠三万一千多规定在交房时付清,可等到今年交房时,却被开发商告知经过房管局重新测量面积多出了8.18平方米,我觉得这属于严重的欺诈行为。我们老百姓买套房很不容易压力确实很大,因我文化不高不懂法,又投诉无门,不知该怎么办?
 

  书记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合同中载明销售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的问题,我们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调查办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购房时117.4平方米是开发商自己有资质的专业工程人员的估算结果,交房时125.58平方米(比估算面积多出8.18平方米)是开发商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市房管局专业测绘人员对房屋进行精准测量的面积即房产证发证面积。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您与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约定当销售面积发生误差时,按房产证发证面积为准。故以上面积误差并非欺诈行为,经市房管局与您沟通联系,您对此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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