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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1年10月09日 15:07     小编:     赤壁房网|0     点击: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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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规划总则

 

1.1 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赤壁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和现实情况出发,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农用地和非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对非农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有计划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赤壁市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1.2 规划指导原则

本轮规划遵循依法编制、上下结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统筹兼顾、可持续利用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1.2.1依法编制原则

规划编制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省、市制定的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上下结合原则

规划编制时,在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与上级规划相协调,确保规划目标的实施落实。

1.2.3保护耕地原则

保护耕地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也是农民利益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1.2.4节约集约原则

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基本国策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2.5统筹兼顾原则

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效率与公平之间、近期与远期用地之间的关系。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思想”,通过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区域全面的、可持续的发展。

1.2.6可持续利用原则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于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1.2.7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背景、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发展潜力,来确定各区域的发展用地类型与结构。

1.3 规划任务

1.3.1加强耕地保护,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3.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村庄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1.3.3统筹各部门、各行业用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为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1.3.4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有关开发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优先安排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构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方式。

1.4 规划主要依据、范围和期限

1.4.1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

6、《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文)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

8、《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06号文)

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68号文)

10、《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

1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2、《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13、《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14、《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15、《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16、赤壁市土地利用问题前期研究成果及赤壁市城镇、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

1.4.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赤壁市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为171183.69公顷。包括3个办事处,9个乡镇,2个开发区,1个农场,1个茶场,1个林场。

1.4.3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二章  规划修编背景

 

2.1 赤壁市概况

赤壁市地处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全市处于幕阜山脉与江汉平原接壤的丘陵地带,地势由南向北逐渐倾斜。南负幕阜山,北临长江。境内山地、丘陵、平原、湖泊依次排列,构成“六山二水二分田”的格局。赤壁市隔蟠河与湖南省临湘市接壤,东与咸安区相邻,南与崇阳县交界,东北与嘉鱼县连接,西北隔长江与洪湖市相望,地理位置为北纬29°28’-29°55’,东经113°32’-114°13’。

赤壁市拥有长江赤壁深水码头,又是国际旅游轮的停靠点,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武广高速铁路、宁樟高速公路贯穿全境,交通便捷。拟建的宁樟高速公路、仙洪赤高速公路及赤壁长江大桥,将使赤壁市处于我国东西、南北交通大动脉的交汇处。市区北距武汉天河机场140公里,南距长沙机场280公里,区位条件优越。

赤壁市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日照充足。赤壁市物种丰富,全市现已查明的生物资源有2024种。其中,树种300种,花卉115种,农作物品种358个,蔬菜品种60个,药用动、植物678种,天敌资源133种,水生生物180种,野生动物51种,珍稀动物52种,畜禽30种,草类67种。赤壁市素有楠竹之乡、茶叶之乡、苎麻之乡、猕猴桃之乡、鱼米之乡的美称。

全市境内江河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水资源分布较匀。长江从太平口至洪庙口全长24.69公里,平均年过境水量6409亿立方米。全市共有大小河流23条,全长327.2公里;大小湖泊23个,水域面积21.55万亩。陆水、皤河、汀泗河3条主要河流构成陆水、黄盖湖、西凉湖三大水系。全市大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182座,蓄水面积11.13万亩,总库容8.77亿立方米,南北干渠等各种灌渠道2000公里,塘堰5889处,蓄水37.5万立方米。

赤壁大地到处闪耀着灿烂的三国古文化,有驰名中外的三国古战场遗址赤壁名胜风景区;有水质清澈碧绿、800多个岛屿星罗棋布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陆水湖;有医疗保健功能独特的“神泉”五洪山温泉;有山高清凉的避暑胜地雪峰山庄;鬼斧神工、闻名遐迩的天然溶洞群,窈窕婆娑的莽莽竹海,滴翠飘香的万亩茶园,羊楼洞明清石板街等。

赤壁市工业基础较好,产业配套能力强,目前已形成能源、造纸、纺织、建材、机电、食品等六大支柱产业。

2.2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2.2.1土地利用现状

赤壁市土地总面积171183.69公顷,境内山地、丘陵、平原、湖泊依次排列,构成“六山二水二分田”的格局。全市农用地面积121022.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70%;建设用地面积为15710.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8%;未利用地面积为34450.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12%。

一、农用地现状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为34786.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2%;园地面积为11367.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4%;林地面积为5898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46%;牧草地面积为0.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0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5884.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8%。

二、建设用地现状

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47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其中城市用地260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建制镇用地47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农村居民点用地4891.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独立建设用地508.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717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9%;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6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三、未利用地现状

2005年全市水域面积为11136.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0%;滩涂沼泽面积为13152.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162.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4%。

2.2.2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耕地为主

赤壁市土地利用类型复杂多样,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耕地为主,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4.46%,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0.32%。

二、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市域地形东南高、西北低,西北部平原湖区以粮棉油渔生产为主,是全市粮食主产区,中部粮、油、渔、茶、麻、果兼营,东南山区以竹木加工为主,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三、土地利用率不高

赤壁市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0.12%,全市土地利用率仅为79.88%,低于咸宁市80.46%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全省86.3%的平均水平。

2.3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了赤壁市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土地利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2.3.1耕地总量锐减,人地矛盾突出

1997-2005年由于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原因,赤壁市耕地减少2809.61公顷,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面积仅为882.26公顷。2005年赤壁市人口密度为292人/平方公里,高于咸宁市283人/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人均耕地1.05亩,与咸宁市人均耕地1.05亩平均水平持平,但低于全省人均耕地1.16亩的平均水平。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人地矛盾将日益突出。

2.3.2耕地质量不高,产出率较低

尽管赤壁市耕地基数较大,但质量底子薄。经过上轮规划的退耕还林,2005年赤壁市仍有25度以上坡耕地2010.22公顷。根据2005年赤壁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报告,2003年赤壁市Ⅰ级和Ⅱ级耕地面积仅占当时总耕地面积的43.09%。2005年,赤壁市粮食作物平均单产为5.07吨/公顷,经济作物平均单产为1.80吨/公顷,都是中低产量水平,可见,赤壁市耕地质量总体还是处于中低水平。

2.3.3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偏低,整理复垦程度不高

2005年赤壁市土地利用率为79.88%,低于全省86.3%的平均水平,土地利用集约水平有待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存在着粗放利用土地、整合力度不足等现象,2005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71.87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150平方米的高标准。工矿废弃用地复垦程度不高,建设用地存在重复建设、粗放利用等现象,因此,在本轮规划编制及实施期间,应结合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改变土地利用的方式,注重内涵挖潜,逐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和利用效率。

2.3.4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凸显,生态环境问题多样

赤壁市以能源、造纸、纺织、建材、机电、食品六大工业为支柱产业,其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土壤侵蚀、土壤污染、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旱灾害加剧、水利工程效率低下、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利用率低、废气废水污染较严重等。其中,土壤侵蚀以及由土壤侵蚀所造成的系列生态问题为严峻。2005年赤壁市水土流失面积4450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生态环境建设亟需改善。

2.3.5依法用地意识不强,违法用地现象普遍存在

赤壁市社会各界依照规划用地意识相对薄弱,实施管理中随意性较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有力保障。根据赤壁市2001-2005年土地违法案件统计表可知,2001-2005年,全市违法用地案件数共计86宗,总面积为111.67公顷,其中,非法占地24宗,面积达109.61公顷,非法转让43宗,面积达2.94公顷,破坏耕地8宗,面积达0.29公顷,闲置土地11宗,面积达0.28公顷。但是在实际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对此类现象,特别是农村建房、生态退耕和结构调整的违法用地和破坏耕地现象的调查处理较少。经调查,农村个人建房近几年未批先建的共687宗,但是没有一宗被立案查处;97年以来监察大队有记录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仅63户,面积仅0.8公顷,但至今仍未查处。

2.4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上轮规划对全市建设用地起到了重要的管制作用,保证了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避免了盲目用地、乱占耕地的现象,有效地保护了基本农田。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增强了群众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了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保障赤壁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4.1有效地保护了基本农田

规划1997-201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380公顷。据《赤壁市基本农田划定面积分级统计汇总表》,2005年实际基本农田面积为293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100%。

2.4.2建设用地规模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规划至2010年净增建设用地2415.76公顷,1997-2005年实际净增建设用地1031.13公顷,占规划目标的42.68%。

2.4.3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通过生态退耕、荒山造林、水土整治等,初步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生态效益。1996年,全市林地占土地总面积为33.07%。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增加了2459.65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增至34.46%,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1996年的30%降低至2005年的26%。

2.4.4强化耕地保护,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

规划至目标年2010年,开发、复垦、整理总面积为2234.27公顷。2000年前,平均每年开发、复垦、整理291.77公顷的耕地,从2001年到2010年每年开发、复垦、整理106.72公顷以上的耕地。至今,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882.26公顷,占规划指标的51.88%,改变了以往耕地只占不补的局面。

2.4.5保障了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率为70%,有力的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对土地的需求,同时通过规模控制也促使重点建设项目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提高了赤壁市基础服务设施水平,为赤壁市城镇化和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2.4.6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1996年,单位城镇工矿用地第二、三产业产值为51.16万元/公顷,2005年单位城镇工矿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140.73万元/公顷,增长了2.75倍。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1996年的168.35平方米/人下降到2005年的149.66平方米/人,与国家标准120平方米/人的差距变小。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

 

3.1 区域功能定位

鄂南门户、鄂湘边境地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武汉城市圈南部的重要节点,以发展高科技建材和轻工业为主的旅游城市。

规划期内,围绕建设湖北省经济强市这个目标,实施强化工业、特色旅游、美化城建“三大战略”,坚持工业强市、旅游活市、科教兴市、生态立市“四项原则”,把赤壁市建设成武汉城市圈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能源建材纺织工业基地和水陆联通的现代物流中心、旅游度假休闲中心、中等技术人才培训中心、山水园林城市。

3.2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坚持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持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要求,加快赤壁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人口城镇化、经济市场化进程,为实现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社会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3.2.1经济发展目标

至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32.00亿元,年增长率为16.3%,比2005年翻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70.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21.39%。

至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357.18亿元,2011至2020年期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为1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99.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1.98亿元,年均增长8.19%。

3.2.2产业结构目标

至2010年,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为10:57:33,一产业比2005年下降6%,二产业提高5.6%,三产业提高0.4%;至2020年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为6:60:34。

3.2.3社会发展目标

2010年和202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机械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达59.6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6%;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64.4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2%。

3.2.4生态环境目标

到2010年,废弃物处理率达到6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单位GDP能耗五年降低20%,达到0.8吨标准煤;全市林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35.17%;到2020年,全市林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35.55%。

3.3 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立足市情,结合中部崛起、湖北省“一手抓“武汉城市圈”建设,一手抓县域经济发展”的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农业用地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态、服务等多功能转变;依托强势工业,保障重点项目合理用地,形成规模化和基地化的工业用地格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强化中心城区集聚规模和重点城镇建设,坚持建设用地高效集约的利用方式;大力开发低丘岗地资源,注重土地开发时空尺度的有序增长;重视生态空间保护,打造人文与自然景观旅游城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协调。

3.4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4.1高效农业产区

区域分布:主要包括西北部的赤壁、柳山湖、黄盖湖、沧湖开发区、洪山开发区、车埠镇,市东北部的神山、官塘驿镇,以及市西南部的新店、赵李桥镇。

土地利用功能导向:西北部主要以种植蔬菜、优质水稻为主,东北部主要以水产养殖、优质水稻种植为主,西南部主要种植林茶麻果。该区要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重点建设好皤河流域、沿江滨河、宋家河流域和双黄灌区四大基地,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护林体系建设,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灌溉条件,增强防涝抗灾能力;鼓励开展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建立农田地力补偿制度,防止抛荒和粗放经营;扶持发展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加强植保工程和沃土工程建设,培肥地力;重点加强中低产田的治理、改造,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注重区内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减轻农业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3.4.2工业园区

区域分布:集中在蒲圻、赤马港、陆水湖三个办事处以及中伙铺镇。

土地利用功能导向:坚持“大办工业、办大工业,全民招商、全民创业”的战略举措,落实“一区带六园”的战略部署,加大开发区建设力度,合理安排各园基础设施布局与用地规模;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期间,要节地挖潜,引导各项建设用地首先利用存量低效土地,提高投入产出强度,加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经济开发区建设成赤壁高新技术产业的载体,将其打造为工业经济的增长极,城市建设的亮点。

3.4.3风景旅游保护区

区域布局:主要包括赤壁镇、陆水湖办事处、茶庵岭镇、官塘驿镇。主要有三国赤壁古战场、陆水湖风景区、五洪山温泉、五龙山温泉、随阳竹海等旅游资源。

土地利用功能导向: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举的可持续发展原则,采取生态友好的方式开发旅游设施用地,大限度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文化遗产地;控制旅游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对已有宾馆、饭店坚持以改扩建为主,坚持逐步完善配套设施;以老区改造和新区拓展为契机,充分发挥区域文化资源优势,整合生态农业资源,形成以三国古战场文化为精华的赤壁历史文化区域,神山、西凉湖、柳山湖、黄盖湖民俗文化带,随阳、南山、金紫三山老区革命文化带以及京广、京珠三线现代时尚文化带等为代表的特色文化带。

3.5 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依据赤壁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定位要求,结合赤壁市自然、生态条件、历史文化传承和行政区划等因素,提炼出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重点如下:

3.5.1稳步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带,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依托现有的农业资源优势,发展粮食产业,建设优势农业带。按照“优质、高产、高效、无公害”原则,优化种植业内部结构,提高种植业综合效益。进一步调整优化粮经比例,壮大特色产业经营规模,调整农作物布局,突出抓好优良品种的推广,提高优良品种覆盖率。扩大皤河流域、沿江滨湖流域、宋家河流域和双黄流域优质水稻产业带规模;抓好蒲圻、赤马港、柳山湖蔬菜产业带建设,辐射带动无公害蔬菜产业的发展。

调整优化茶麻果特色产业,加强南部低山区楠竹试验基地、蒲圻苎麻基地、羊楼洞茶场、猕猴桃生产基地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抓好“鄂南幕阜山名优早茶、边销茶版块”建设,逐步建成无公害茶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及农村服务业,带动优势产业的发展;实现田水路林村的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构建以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为标志的现代化农村经济体系。

3.5.2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强化工业主导地位

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功能,积极发展重点城镇,实现城市布局、城市功能、城市环境“三个优化”。加快老城区改造,不断拓展新城区,形成东城区即市中心区、老城区即副中心商贸区以及南城区即经济开发区三大功能区的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镇整体素质,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打造山水园林城市。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加快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电力能源、造纸、建材、食品饮料等六大产业为支柱,保证晨鸣林纸一体化工程、华新水泥二期、蒲圻电厂二期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升陆水湖工业园、赤马港工业园集聚规模,逐步形成产业集群,构建产业格局。争取和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通过村庄整治、迁村并点和整合废矿、废弃土地等方式,实现工业用地“零闲置”。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建设用地储备总量,缓解指标偏紧的矛盾,为城镇发展和工业园区发展拓展空间拓展新思路。

3.5.3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人文自然景观旅游型城市

立足于现有的旅游资源优势,逐步完善配套设施,着力打造赤壁市的旅游服务中心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重点建设赤壁古战场文化旅游区、陆水湖观光旅游区、五洪山温泉健康休闲区和沧湖生态农业区四大旅游功能区,优化旅游用地布局,促进旅游用地开发,逐步形成“观赤壁、游陆水、浴温泉”的旅游格局。注重保护古赤壁的天然屏障遗址湿地区,充分利用陆水湖、五洪山、沧湖的自然资源和山体、植被、田园等景观,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协调旅游用地和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作为赤壁市新的经济增长极,使赤壁成为全国著名的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胜地。

3.5.4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推动整体跨越式发展

以现有基础较好、经济发展较快与发展潜力较突出的地区作为发展极和发展轴,逐步推进实行“优先发展西北部、东部,适度发展南部”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依据农业、工业、旅游业布局特点,选择和培养增长极,协调好东北部粮食主产区、蒲圻经济开发区、赤马港工业园区和西北部旅游景区的用地、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金、技术、人口向优势地区的流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调整经济结构,减轻开发区生态环境的压力,增强赤壁与武汉城市圈之间的合作,承接城市圈内大中城市产业转移,推动赤壁市二、三产业发展,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1 规划主要目标

4.1.1耕地及基本农田总量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6-2010年,全市耕地净增260.38顷,到2010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504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29400.00公顷。

2006-2020年,全市耕地净增190.38公顷,到2020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97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少于29400.00公顷。

4.1.2园林牧草地面积目标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2010年园地面积为11077.00公顷,林地面积为60206.00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为10807.00公顷,林地面积为60848.00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

4.1.3建设用地目标

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10年赤壁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5918.00公顷以内,净增207.2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8481.00公顷,净增2.1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为3646.00公顷,净增58.6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9.19平方米以内。

2020年赤壁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6689.00公顷以内,净增978.2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8912.00公顷,净增433.1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为4342.00公顷,增量控制为754.6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8.74平方米以内。

4.1.4新增建设用地目标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2010年赤壁市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506.00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287.00公顷;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547.00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884.00公顷。

4.1.5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目标

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充分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为7437.00公顷,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为7777.00公顷。

4.1.6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咸宁市下达指标义务量为:2006-2010年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得少于518.00公顷,2006-2020年补充耕地不得少于1302.00公顷。规划远期补充耕地总面积为3985.88公顷,具体包括:土地整理实施面积17173.00公顷,补充耕地443.84公顷;土地复垦实施面积264.18公顷,补充耕地247.28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实施面积507.18公顷,补充耕地321.47公顷;土地开发和改造低丘岗地实施面积17026.21公顷,补充耕地2973.29公顷。

4.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一、优先安排农用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以内涵挖潜为主,保证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合力度,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三、全方位、多途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3.1农用地调整

总量调整:2005年全市农用地总面积121022.57公顷;2006-2010年净增496.30公顷,农用地总面积121518.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0.99%;2006-2020年净增780.63公顷,农用地总面积121803.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70.70%提高到71.15%。

 

一、耕地调整

耕地近、远期结构:2005年全市耕地总面积34786.62公顷;2006—2010年净增260.38公顷,耕地总面积35047.00公顷;2006—2020年净增190.38公顷,耕地总面积34977.00公顷。

耕地分布:皤河流域、沿江滨湖流域、宋家河流域和双黄流域的优质耕地主要以水稻生产为主,蒲圻、赤马港、柳山湖以蔬菜产业为主。

耕地减少的数量和去向:2006-2010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287.0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899.78公顷以内;2006-2020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884.0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减少耕地控制在2911.50公顷以内。

耕地增加的数量和来源:规划期间耕地补充量3985.88公顷,其中土地复垦补充247.28公顷,土地整理补充443.8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321.47公顷,土地开发和改造低丘岗地补充耕地2973.29公顷。

二、园地调整

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11367.55公顷,2006—2010年减少290.55公顷,园地面积11077.00公顷;2006—2020年减少560.55公顷,远期园地10807.00公顷,园地占全市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6.64%下降到2020年的6.31%。

园地分布:车埠镇、神山镇、赤马港办事处、洪山开发区和官塘驿镇等。其中,车埠镇和洪山开发区的园地以种植苎麻为主,官塘驿镇以猕猴桃果园为特色。

三、林地调整

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58983.23公顷,2006—2010年增加1222.77公顷,近期园地60206.00公顷;2006—2020年增加1864.77公顷,远期林地60848.00公顷,林地占全市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34.46%提高到2020年的35.55%。

林地分布:官塘驿镇、官塘驿林场,以这些乡镇为重点,发展楠竹等经济林生产基地。

四、牧草地调整

2005年全市牧草地面积0.23公顷,规划近期及远期均调整为0.00公顷,减少0.23公顷。

 

五、其它农用地调整

2005年全市其它农用地面积15884.94公顷;2005—2010年净减696.07公顷,近期其它农用地15188.87公顷;2006—2020年净减713.74公顷,远期其它农用地15171.20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全市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28%下降到2020年的8.86%。

4.3.2建设用地调整

总量调整: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15710.75公顷;2006—2010年净增207.25公顷,近期建设用地1591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30%;2006—2020年净增978.25公顷,远期建设用地面积1668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18%提高到9.75%。

一、城乡建设用地调整

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478.81公顷;2006—2010年增加2.19公顷,近期城乡建设用地8481.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例基本不变;2006—2020年净增433.19公顷,远期城乡建设用地891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95%提高到5.21%。

二、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587.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10%;2006—2010年增加58.66公顷,近期城镇工矿用地3646.00公顷,比重提高至2.13%;2006—2020年增加754.66公顷,远期城镇工矿用地4342.00公顷,比重提高至2.54%。

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49.66平方米/人调整为109.19平方米/人;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08.74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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